财务科积极响应“个税”改革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1-30 点击: 次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财务科积极参加税务机关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个税改革内容,新软件操作,并于1月按照新税收政策,指导员工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对相关数据进行逐项整理核查,顺利完成了1月征税期内的个税计扣工作,确保了税改红利惠及每位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