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贯彻落实财政部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财行〔2016〕71号),财务科积极查找相关文件,上报领导。经中心研究决定,即日起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相关规定执行我中心差旅费报销。
详见附件1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