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率,财务科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渝财资产〔2018〕11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管理。经科室与租户积极沟通协调,并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中心代管国贸中心1405-1406房屋已于近期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