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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报销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5-26  点击:

财政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款凭证,主要用于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活动,广泛应用于医疗、教育、交通等众多领域。

根据财政部规定,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今年11日起,公众可以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作为报销凭证,相关单位也可以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开展财务入账和档案管理。

截至202012月,全国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覆盖了医疗票据、非税票据、捐赠票据等所有票据种类。已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了财政电子票据全国联网,可实现全国异地查验票据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