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财库〔2021〕12号)等要求,各部门所属单位应在部门批复决算 20 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本单位决算。
我中心高度重视,树牢决算公开观念,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做好单位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对其公开数据的准确性、内容和形式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公开的及时性负责。
中心财务科按照决算公开要求完成2020年单位决算公开表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并于2021年8月31日将2020年单位决算公开表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通过本中心的门户网站建立专栏向社会公开,便于公众查询监督。同时将公开专栏最终网络地址及公开网页的截图报送市卫健委,并确保公开信息永久保存,注意日常维护,确保随时可以浏览查询。
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