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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积极做好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有关工作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11-30  点击:

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财办〔2020〕13 号)关于“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加强单位资金管理工作推进情况,通过系统与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立银行联网,及时掌握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收入、支出、余额等信息”的要求,财务科根据要求第一时间将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收入、支出、余额等信息传送至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同时将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授权书交至相关银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