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医保局的数据,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已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覆盖了我国2/3以上的地级城市。支付方式改革的影响,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力度在全国范围产生效应。重庆作为DRG付费试点城市,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2022年2月24日召开的关于该项行动计划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年内预计将市内240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支付改革范畴,因此,全面覆盖DRG付费是必然趋势,更是迫在眉睫。作为改革中最核心的利益相关方,医疗机构首先应当充分认识DRG,抓住支付方式改革所带来的机遇,助力临床发展。
那什么是DRG
1.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中文翻译为(疾病)诊断相关分类,它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500-600个诊断相关组,然后决定应该给医院多少补偿。
2. DRG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支付方式之一。DRG的指导思想是: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定额支付标准的制定,达到医疗资源利用标准化。有助于激励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迫使医院为获得利润主动降低成本,缩短住院天数,减少诱导性医疗费用支付,有利于费用控制。
3. DRG用于医疗费用支付制度的基本出发点:医疗保险的给付方不是按照病人在院的实际花费(即按服务项目)付账,而是按照病人疾病种类、严重程度、治疗手段等条件所分入的疾病相关分组付账。依病情的不同、病人的不同、治疗手段的不同会有不同的DRG 编码相对应。
小结:在实施的过程中,许多国家发现了DRG进一步的优点:有效的降低了医疗保险机构的管理难度和费用;有利于宏观预测和控制医疗费用;为医疗质量的评估提供了一个科学的、可相互比较的分类方法。归纳起来如下:
(1)它是一种病人分类的方案。作为一种病例组合方法,DRG的核心思想是将具有某一方面相同特征的病例归为一组,以方便管理。
(2)DRG分类的基础是病人的诊断。在此基础上考虑患者的年龄、手术与否、并发症及合并症等情况的影响。
(3)它把医院对病人的治疗和所发生的费用联系起来,从而为付费标准的制定尤其是预付费的实施提供了基础。
DRG发展历史
DRG最初产生于美国。20世纪70年代,为了科学地进行医疗评价,耶鲁大学卫生研究中心通过对169所医院70万份病历的分析研究,提出了一种新型的住院病人病例组合方案,并首次定名为DRG。后来,联邦政府卫生财政管理局(HCFA)基于付费的需要,对该项研究进行资助,并研制完成了第二代DRG,该版本构成了现有版本的基础。DRG在德国、法国等广泛应用。
2014年,北京市医疗机构住院服务的绩效评价中,引入“DRG”的分组方法。
2019年6月,国家公布试点城市名单,确定了30个城市。10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印发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的通知》。
2021年3月,北京、天津等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城市已全面通过模拟运行前的评估考核,进入模拟运行阶段。
2021年11月,国家医保局又印发了《关于印发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此通知提到了从2022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
DRG部分相关政策
《关于印发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36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细分组方案(1.0版)的通知 医保办发〔2020〕29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 医保办发〔2020〕49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1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专家组固定联系分组名单的通知 医保办发〔2020〕55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DRG/DIP付费示范点名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15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23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48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DRG/DIP功能模块使用衔接工作的通知 医保办函〔2022〕19号》
如果想深入了解DRG对医院绩效、成本、精细化管理带来的影响,DRG技术规范与数据质量,DRG改革后临床运营思路,请关注重庆市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拟于2022年7月中下旬在重庆举办的“DRG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论坛”,听政策研究专家解读,学习实践案例,多方探讨DRG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共同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